解说
本守则所指的客户协议应包括大致上按照以下形式撰写适用的风险披露声明、职员声明及客户确认,其字体起码应与客户协议的正文的字体一般大小。载于下文的风险披露声明的内容是最基本的要求。持牌人或注册人可以按照情况而定,提供额外的风险披露资料。凡采用任何下列风险披露声明,应同时签订职员声明及客户确认。载于下文的职员声明及客户确认的内容是最基本的要求。
职员声明
按照客户所选择的语言(英文或中文)提供风险披露声明;及
邀请客户阅读该风险披露声明、提出问题及征求独立的意见(如客户有此意愿)。
客户确认
客户须在有关文件上签署及注明签署日期,确认
已按照其选择的语言(英文或中文)获提供风险披露声明;及
已获邀其阅读该风险披露声明、提出问题及征求独立的意见(如 客户有此意愿)。
职员注意事项
职员声明及有关的客户确认在客户签署首份授权书时均需签立,但其后作出任何延续时则毋需签立该等声明。有关职员应向有关客户阐释将为何种目的而使用授权书。风险披露声明
应就客户预期或实际进行的活动,提供以下的风险披露。
证券交易的风险
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
买卖创业板股份的风险
创业板股份涉及很高的投资风险。尤其是该等公司可在无需具备盈利往绩及无需预测未来盈利的情况下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股份可能非常波动及流通性很低。
你只应在审慎及仔细考虑后,才作出有关的投资决定。创业板市场的较高风险性质及其他特点,意味著这个市场较适合专业及其他熟悉投资技巧的投资者。
现时有关创业板股份的资料只可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所操作的互联网网站上找到。创业板上市公司一般毋须在宪报指定的报章刊登付费公告。
假如你对本风险披露声明的内容或创业板市场的性质及在创业板买卖的股份所涉风险有不明白之处,应寻求独立的专业意见。
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或持有的客户资产的风险
持牌人或注册人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或持有的客户资产,是受到有关海外司法管辖区的适用法律及规例所监管的。这些法律及规例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571 章)及根据该条例制订的规则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有关客户资产将可能不会享有赋予在香港收取或持有的客户资产的相同保障。
提供将你的证券抵押品等再质押的授权书的风险
向持牌人或注册人提供授权书,容许其按照某份证券借贷协议书使用你的证券或证券抵押品、将你的证券抵押品再质押以取得财务通融,或将你的证券抵押品存放为用以履行及清偿其交收责任及债务的抵押品,存在一定风险。
假如你的证券或证券抵押品是由持牌人或注册人在香港收取或持有的,则上述安排仅限于你已就此给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方行有效。此外,除非你是专业投资者,你的授权书必须指明有效期,而该段有效期不得超逾 12 个月。若你是专业投资者,则有关限制并不适用。
此外,假如你的持牌人或注册人在有关授权的期限届满前最少 14 日向你发出有关授权将被视为已续期的提示,而你对于在有关授权的期限届满前以此方式将该授权延续不表示反对,则你的授权将会在没有你的书面同意下被视为已续期。
现时并无任何法例规定你必须签署这些授权书。然而,持牌人或注册人可能需要授权书,以便例如向你提供保证金贷款或获准将你的证券或证券抵押品借出予第三方或作为抵押品存放于第三方。有关持牌人或注册人应向你阐释将为何种目的而使用授权书。
倘若你签署授权书,而你的证券或证券抵押品已借出予或存放于第三方,该等第三方将对你的证券或证券抵押品具有留置权或作出押记。虽然有关持牌人或注册人根据你的授权书而借出或存放属于你的证券或证券抵押品须对你负责,但上述持牌人或注册人的违责行为可能会导致你损失你的证券或证券抵押品。
大多数持牌人或注册人均提供不涉及证券借贷的现金帐户。假如你毋需使用保证金贷款,或不希望本身证券或证券抵押品被借出或遭抵押,则切勿签署上述的授权书,并应要求开立该等现金帐户。
提供代存邮件或将邮件转交第三方的授权书的风险
假如你向持牌人或注册人提供授权书,允许他代存邮件或将邮件转交予第三方,那么你便须尽速亲身收取所有关于你帐户的成交单据及结单,并加以详细阅读,以确保可及时侦察到任何差异或错误。
持牌人或注册人注意事项
持牌人或注册人应至少每年与客户确认到底该客户是否希望撤销该项授权。为了清楚说明起见,持牌人或注册人只需在该项授权届满的日期之前通知有关客户,指明除非客户在委托授权届满的日期前以书面明确地撤销该项授权,否则该项授权便会自动续期。
保证金买卖的风险
藉存放抵押品而为交易取得融资的亏损风险可能极大。你所蒙受的亏蚀可能会超过你存放于有关持牌人或注册人作为抵押品的现金及任何其他资产。市场情况可能使备用交易指示,例如 “ 止蚀 ” 或 “ 限价 ” 指示无法执行。你可能会在短时间内被要求存入额外的保证金款额或缴付利息。假如你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内支付所需的保证金款额或利息,你的抵押品可能会在未经你的同意下被出售。此外,你将要为你的帐户内因此而出现的任何短欠数额及需缴付的利息负责。因此,你应根据本身的财政状况及投资目标,仔细考虑这种融资安排是否适合你。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买卖纳斯达克-美国证券交易所证券的 风险
按照纳斯达克-美国证券交易所试验计划(“试验计划”)挂牌买卖的证券是为熟悉投资技巧的投资者而设的。你在买卖该项试验计划的证券之前,应先咨询有关持牌人或注册人的意见和熟悉该项试验计划。你应知悉,按照该项试验计划挂牌买卖的证券并非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主板或创业板作第一或第二上市的证券类别加以监管。
关于期货及期权买卖的额外风险披露
本声明并不涵盖买卖期货及期权的所有风险及其他重要事宜。就风险而言,你在进行任何上述交易前,应先了解将订立的合约的性质(及有关的合约关系)和你就此须承担的风险程度。期货及期权买卖对很多公众投资者都并不适合,你应就本身的投资经验、投资目标、财政资源及其他相关条件,小心衡量自己是否适合参与该等买卖。
期货
“杠杆”效应
期货交易的风险非常高。由于期货的开仓保证金的金额较期货合约本身的价值相对为低,因而能在期货交易中发挥“杠杆”作用。市场轻微的波动也会对你投入或将需要投入的资金造成大比例的影响。所以,对你来说,这种杠杆作用可说是利弊参半。因此你可能会损失全部开仓保证金及为维持本身的仓盘而向有关商号存入的额外金额。若果市况不利你所持仓盘或保证金水平提高,你会遭追收保证金,须在短时间内存入额外资金以维持本身仓盘。假如你未有在指定时间内缴付额外的资金,你可能会被迫在亏蚀情况下平仓,而所有因此出现的短欠数额一概由你承担。
减低风险交易指示或投资策略
即使你采用某些旨在预设亏损限额的交易指示(如“止蚀”或“止蚀限价”指示),也可能作用不大,因为市况可以令这些交易指示无法执行。至于运用不同持仓组合的策略,如“跨期”和“马鞍式”等组合,所承担的风险也可能与持有最基本的“长”仓或“短”仓同样的高。
期权买卖的额外风险披露
不同风险程度
期权交易的风险非常高。投资者不论是购入或出售期权,均应先了解其打算买卖的期权类别(即认沽期权或认购期权)以及相关的风险。你应计入期权金及所有交易成本,然后计算出期权价值必须增加多少才能获利。
购入期权的投资者可选择抵销或行使期权或任由期权到期。如果期权持有人选择行使期权,便必须进行现金交收或购入或交付相关的资产。若购入的是期货产品的期权,期权持有人将获得期货仓盘,并附带相关的保证金责任(参阅上文“期货”一节)。如所购入的期权在到期时已无任何价值,你将损失所有投资金额,当中包括所有的期权金及交易费用。假如你拟购入极价外期权,应注意你可以从这类期权获利的机会极微。
出售(“沽出”或“卖出”)期权承受的风险一般较买入期权高得多。卖方虽然能获得定额期权金,但亦可能会承受远高于该笔期权金的损失。倘若市况逆转,期权卖方便须投入额外保证金来补仓。此外,期权卖方还需承担买方可能会行使期权的风险,即期权卖方在期权买方行使时有责任以现金进行交收或买入或交付相关资产。若卖出的是期货产品的期权,则期权卖方将获得期货仓盘及附带的保证金责任(参阅上文“期货”一节)。若期权卖方持有相应数量的相关资产或期货或其他期权作“备兑”,则所承受的风险或会减少。假如有关期权并无任何“备兑”安排,亏损风险可以是无限大。
某些国家的交易所允许期权买方延迟支付期权金,令买方支付保证金费用的责任不超过期权金。尽管如此,买方最终仍须承受损失期权金及交易费用的风险。在期权被行使又或到期时,买方有需要支付当时尚未缴付的期权金。
期货及期权的其他常见风险
合约的条款及细则
你应向替你进行交易的商号查询所买卖的有关期货或期权合约的条款及细则,以及有关责任(例如在什么情况下你或会有责任就期货合约的相关资产进行交收,或就期权而言,期权的到期日及行使的时间限制)。交易所或结算公司在某些情况下,或会修改尚未行使的合约的细则(包括期权行使价),以反映合约的相关资产的变化。
暂停或限制交易及价格关系
市场情况(例如市场流通量不足)及/或某些市场规则的施行(例如因价格限制或“停板”措施而暂停任何合约或合约月份的交易),都可以增加亏损风险,这是因为投资者届时将难以或无法执行交易或平掉/抵销仓盘。如果你卖出期权后遇到这种情况,你须承受的亏损风险可能会增加。
此外,相关资产与期货之间以及相关资产与期权之间的正常价格关系可能并不存在。例如,期货期权所涉及的期货合约须受价格限制所规限,但期权本身则不受其规限。缺乏相关资产参考价格会导致投资者难以判断何谓“公平价格”。
存放的现金及财产
如果你为在本地或海外进行的交易存放款项或其他财产,你应了解清楚该等款项或财产会获得哪些保障,特别是在有关商号破产或无力偿债时的保障。至于能追讨多少款项或财产一事,可能须受限于具体法例规定或当地的规则。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收回的款项或财产如有不足之数,则可认定属于你的财产将会如现金般按比例分配予你。
佣金及其他收费
在开始交易之前,你先要清楚了解你必须缴付的所有佣金、费用或其他收费。这些费用将直接影响你可获得的净利润(如有)或增加你的亏损。
在其他司法管辖区进行交易
在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市场(包括与本地市场有正式连系的市场)进行交易,或会涉及额外的风险。根据这些市场的规例,投资者享有的保障程度可能有所不同,甚或有所下降。在进行交易前,你应先行查明有关你将进行的该项交易的所有规则。你本身所在地的监管机构,将不能迫使你已执行的交易所在地的所属司法管辖区的监管机构或市场执行有关的规则。有鉴于此,在进行交易之前,你应先向有关商号查询你本身地区所属的司法管辖区及其他司法管辖区可提供哪种补救措施及有关详情。
货币风险
以外币计算的合约买卖所带来的利润或招致的亏损(不论交易是否在你本身所在的司法管辖区或其他地区进行),均会在需要将合约的单位货币兑换成另一种货币时受到汇率波动的影响。
交易设施
电子交易的设施是以电脑组成系统来进行交易指示传递、执行、配对、登记或交易结算。然而,所有设施及系统均有可能会暂时中断或失灵,而你就此所能获得的赔偿或会受制于系统供应商、市场、结算公司及/或参与者商号就其所承担的责任所施加的限制。由于这些责任限制可以各有不同,你应向为你进行交易的商号查询这方面的详情。
电子交易
透过某个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买卖,可能会与透过其他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买卖有所不同。如果你透过某个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买卖,便须承受该系统带来的风险,包括有关系统硬件或软件可能会失灵的风险。系统失灵可能会导致你的交易指示不能根据指示执行,甚或完全不获执行。
场外交易
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及只有在特定情况之下,有关商号获准进行场外交易。为你进行交易的商号可能是你所进行的买卖的交易对手方。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难以或根本无法平掉既有仓盘、评估价值、厘定公平价格又或评估风险。因此,这些交易或会涉及更大的风险。此外,场外交易的监管或会比较宽松,又或需遵照不同的监管制度;因此,你在进行该等交易前,应先了解适用的规则和有关的风险。
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或持有的客户资产的风险
本公司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或持有的客户资产,是受到有关海外司法管辖区的适用法律及规例所监管的。这些 法律及规例与《证券及期货条例》及根据该条例制订的规则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有关客户资产将可能不会享 有赋予在香港收取或持有的客户资产的相同保障。
电子结算单的风险
互联网及其他电子媒介的接达可能因为高峰期、市场波动、系统升级或维修或因其他原因而受到限制或未能提供。 透过互联网及其他电子媒介进行的任何通信可能会受到干扰、出现传输中断,及由于未能预测的互联网通信量或 因其他不受本公司控制的原因而导致传输延误。基于技术所限,互联网本身为不可靠的通信媒介。因此,可能会 出现资讯传输及接收之延误,以及结算单未必能传送到指定的电邮帐号。此外,未经授权第三方可能获得通讯及 个人资料,及客户须要完全承担任何误解通信或通信错误之风险。
客户须配备适当的电脑设备和软件、接达互联网,及提供和指定一个电邮地址,方可使用电子结算单服务。因此, 可能会出现资讯传输及接收之延误,以及结算单未必能传送到指定的电邮帐号。此外,未经授权第三方可能获得 通讯及个人资料,及客户须要完全承担任何误解通信或通信错误之风险。
客户或招致额外费用方可使用电子结算单服务。客户收到本公司的通知后,应从速查阅登载于本公司网站的交易 文件,以确保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发现任何错漏并向本公司提出指正。客户如欲撤销同意以透过网站取览的 方式获提供交易文件,须按照本公司的合理要求给予事先通知。
客户如要取得不可再透过本公司网站取览及下载的任何交易文件的列印本,或须缴付合理费用。因此,客户应把 交易文件的电子版本储存于本身的电脑存储装置,或备存一份列印本,以作日后参考。
交易所买卖的衍生权证、投资于衍生工具的基金、牛熊证及股票挂钩票据(以下统称「衍生产品」)的风险
以下的风险披露并无注明衍生产品的所有风险。客户若对衍生产品的风险有任何考虑或疑问,客户应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咨询独立专业顾问的意见。客户于投资衍生产品前,应该先评估其承受风险的能力及财务状况、产品特性及发行人的信用借贷能力。除非客户完全明白及愿意承担投资衍生产品的风险,包括亏蚀投资本金的全数,否则不应投资衍生产品。
投资衍生产品的一般风险
衍生产品是复杂及具杠杆效应的产品,并涉及高度风险。
衍生产品是有限期的及将于到期日失效。衍生产品的时间值会随时间而递减,并于到期日时变成完全没有价值,造成投资本金全数亏蚀。
衍生产品的价格波幅远高于其相关资产的价格波幅。衍生产品的价格会取决于多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利率、距离衍生产品到期的剩余时间、相关资产的价格、与衍生产品联系的相关资产价格的波幅、相关证券的流通量等。这些因素的轻微波动,可能导致衍生产品的价格大幅改变。当两个或以上的因素同时对衍生产品行使效力,衍生产品的价格可能会难以预测。
衍生产品有机会流通量不足。若衍生产品的相关资产暂停买卖,衍生产品的交易亦可能会被暂停。流通量提供者有可能是该衍生产品的唯一市场参与者,因此衍生产品的次级市场可能是有限的。客户不获保证可随时按其意愿平仓。
客户会面对有关衍生产品的交易对手风险。若衍生产品的发行人及╱或保证人失责,客户可能损失全部投资本金。
衍生权证的特定风险
衍生权证是一项投资工具,予以投资者权利(但非责任)在指定日期或之前以预定价格购入或出售相关资产(例如股票)。衍生权证有机会流通量不足。当衍生权证流通量提供者认为衍生权证的公平价值为低于HK$0.01,流通量提供者没有责任提供衍生权证买盘价。有关衍生权证在到期时可能会完全没有价值。客户可能需持有该衍生权证直至到期,并客户可能损失全部投资本金。
投资于衍生工具的交易所买卖基金的特定风险
交易所买卖基金可投资于股份指数期货合约及其他衍生工具。衍生工具价格变化幅度甚大,并偶尔会出现急速之大幅变动。与传统证券相比,衍生工具较容易受利率变动或市价突然波动所影响,原因为衍生工具所要求之按金较少,且衍生工具所涉及之杠杆效应极高。故此,衍生工具出现相对较为轻微之价格变动,有可能即时导致交易所买卖基金蒙受重大损失(或收益)。倘交易所买卖基金投资于衍生工具而非只投资于传统证券,其损失亦会较大。此外,不少衍生工具均不在证券交易所买卖。因此,进行涉及衍生工具交易之交易所买卖基金须承受因该交易所买卖基金之任何交易对手未能或拒绝履行合约责任之风险,因而令交易所买卖基金须承受额外流动性风险。由于场外衍生工具市场一般并非由政府机关监管,而该等市场之参与者亦毋须就买卖之合约持续作价,故此上述之风险亦会受到影响。
投资于牛熊证的特定风险
牛熊证设有固定到期日,并紧贴相关资产(例如股票、指数、商品及货币)的表现。牛熊证有牛证和熊证之分,客户就看好或看淡相关资产而分别选择买入牛证或熊证。
当相关资产价格触及提前赎回价,发行商会收回有关牛熊证。当牛熊证被收回后,该牛熊证不可再次复牌,即使相关资产价格及后反弹至有利水准,投资者亦不会因此获利。任何在此强制提前赎回事宜后始执行的交易将不被承认并会被取消。客户应注意牛熊证是复杂及具杠杆效应的投资,亦未必适合所有投资者。牛熊证的杠杆作用可扩大潜在回报及潜在亏损。在最差的情况下,客户可能会损失全部投资本金。当牛熊证交易接近提前赎回价时,客户应加紧留意。
即使牛熊证设有流通量提供者,投资者不获保证可以随时按其意愿以其目标价买入或沽出牛熊证。
投资于股票挂钩票据的特定风险
股票挂钩票据是由票据╱存款与期权结合而成,其回报是基于相关资产的价格表现而厘定。其最大回报通常受限于一个预先订定的金额。如相关资产的价格走势与客户的预期出现重大程度的相反,客户可能损失全部投资本金。大部份的股票挂钩票据并非低风险产品。客户需承受发行商的信贷风险,而其回报主要视乎相关资产价格的未来走势。股票挂钩票据是涉及衍生工具的结构性产品。其最大回报是有上限的,但其潜在损失可能很重大。客户在决定投资前阅读所有有关销售档,以了解股票挂钩票据的特性及风险,均为犹其重要。
沪港通及深港通的特定风险披露
不 受 投 资 者 赔 偿 基 金 保 障
客 户 须 注 意 , 香 港 的 投 资 者 赔 偿 基 金 并 不 涵 盖 沪 港 通 下 的 任 何 北 向 交 易 和 南 向 交 易 。 对 于 参 与 北 向 交 易 的 香 港 投 资 者 而 言,由 于 他 们 是 通 过 香 港 本 地 券 商 进 行 北 向 交 易,该 券 商 并 非 内 地 证 券 公 司,因 此 中 国 内 地 投 资 者 保 护 基 金 亦 不 涵 盖 沪 股 通 北 向 交 易 。
额度用尽
当 北 向 交 易 和 南 向 交 易 分 别 的 总 额 度 余 额 少 于 每 日 额 度 时,相 应 买 盘 会 于 下 一 个 交 易 日 暂 停 (但 仍 可 接 受 卖 盘 订 单 ), 直 至 总 额 度 余 额 重 上 每 日 额 度 水 平 。 而 每 日 额 度 用 完 时 , 亦 会 即 时 暂 停 相 应 买 盘 交 易 订 单 (已 获 接 受 的 买 盘 订 单 不 会 因 每 日 额 度 用 尽 而 受 到 影 响,此 外 仍 可 继 续 接 受 卖 盘 订 单 ) ,当 日 不 会 再 次 接 受 买 盘 订 单,但 会 视 乎 总 额 度 余 额 状 况 于 下 一 个 交 易 日 恢 复 买 盘 交 易 。
交易日 及 交 易 时 间 差 异
客 户 应 注 意 因 香 港 和 内 地 的 公 众 假 期 日 子 不 同 或 恶 劣 天 气 等 其 他 原 因,两 地 交 易 日 及 交 易 时 间 或 有 所 不 同 。 由 于 沪 港 通 只 有 在 两 地 市 场 均 为 交 易 日、而 且 两 地 市 场 的 银 行 在 相 应 的 款 项 交 收 日 均 开 放 时 才 会 开 放,所 以 有 可 能 出 现 内 地 市 场 为 正 常 交 易 日 、 而 香 港 投 资 者 却 不 能 买 卖 A 股 的 情 况 。 客 户 应 该 注 意 沪 港 通 的 开 放 日 期 及 时 间 , 并 因 应 自 身 的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决 定 是 否 在 沪 港 通 不 交 易 的 期 间 承 担 A 股 价 格 波 动 的 风 险 。
前 端 监 控 对 沽 出 的 限 制
对 于 那 些 一 般 将 A 股 存 放 于 本公司以 外 的 客 户 而 言,如 果 需 要 沽 出 所 持 有 的 某 些 A 股 股 票,必 须 在 不 晚 于 沽 出 当 天( T 日 )开 市 前 成 功 把 该 A 股 股 票 转 至 本公司 帐 户 中。如 果 客 户 错 过 了 此 期 限 , 将 不 能 于 T 日 沽 出 该 A 股 。
合 资 格 股 票 的 调 出 及 买 卖 限 制
当 一 些 原 本 为 沪 港 通 合 资 格 股 票 由 于 各 种 原 因 被 调 出 沪 港 通 范 围 时 , 该 股 票 只 能 被 卖 出 而 不 能 被 买 入 。 这 对 客 户 的 投 资 组 合 或 策 略 可 能 会 有 影 响 。 客 户 需 要 密 切 关 注 上海交 易 所,深圳交 易 所及香港交 易 所 提 供 及 不 时 更 新 的 合 资 格 股 票 名 单 。
沪 股 通 股 票 将 在 以 下 几 种 情 况 下 被 暂 停 买 入( 但 允 许 卖 出 ): (一)该 等 沪 股 不 再 属 于 有 关 指 数 成 份 股;(二) 该 等 沪 股 被 实 施 风 险 警 示 ; 及 / 或 (三) 该 等 沪 股 相 应 的 H 股 不 再 在 联 交 所 挂 牌 买 卖 。 客 户 亦 需 要 留 意 A 股 交 易 有 可 能 受 涨 跌 停 板 幅 度 限 制 。
交易费用
经 沪 港 通 进 行 北 向 交 易 的 投 资 者 除 了 需 要 缴 交 买 卖 A 股 的 交 易 费 用 及 印 花 税 外,还 需 留 意 可 能 会 产 生 新 的 组 合 费 、 红 利 税 及 针 对 股 票 转 让 收 益 的 税 负 。
内 地 法 规 、 外 资 持 股 比 例 限 制 及 披 露 责 任
沪 港 通 相 关 的 A 股上市公司及交易 须遵守 A 股 的 市 场 法 规 及 披 露 责 任,任 何 相 关 法 例 或 法 规 的 改 动 均 有 可 能 影 响 股 价 。 客 户 亦 应 留 意 A 股 的 外 资 持 股 比 例 限 制 及 披 露 责 任 。 因 应 客 户 A 股 所 拥 有 利 益 及 持 股 量 , 客 户 的 交 易 及 收 益 保 留 可 能 受 限 制 , 客 户 需 自行负责 所 有 相 关 申 报 、 通 知 及 利 益 披 露 之 合 规 要 求 。 根据现行内地法律,当任何一名投资者持有上交所上市公司的股权达 5%时 , 须 于 三 个 工 作 日 内 披 露 其 权 益,该 投 资 者 亦 不 得 于 该 三 日 内 买 卖 该 公 司 股 份。该 投 资 者 亦 需 就 其 持 股 量 的 变 化 按 内 地 法 律 进 行 披 露 并 遵 守 相 关 的 买 卖 限 制 。 香 港 及 海 外 投 资 者 作 为 沪 股 通 股 票 的 实 益 拥 有 人,根 据 现 行 内 地 惯 例 并 不 能 委 任 代 表 代 其 亲 身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
货币风险
沪股通 投 资 以 人 民 币 进 行 交 易 和 交 收 。 客 户 若 以 人 民 币 以 外 的 本 地 货 币 投 资 人 民 币 资 产 , 由 于 要 将 本 地 货 币 转 换 为 人 民 币,便 需 承 受 汇 率 风 险。在 汇 兑 过 程 中,将 会 牵 涉 转 换 货 币 的 成 本。即 使 该 人 民 币 资 产 的 价 格 不 变 , 于 转 换 货 币 的 过 程 中 , 如 果 人 民 币 贬 值 , 亦 会 有 所 损 失 。 以 上 只 概 述 涵 盖 「 沪 港 通 」 涉 及 的 部 分 风 险 ,相关法律 、 法 规 及 规 则 有 可 能 会 不 时 更 改 。
深圳交易所(深交所)创业板市场风险
规管风险
深交所创业板市场与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市场在上市、交易、信息披露以及其他事项的规则和指引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例如,就上市条件而言,寻求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将适用更短的盈利历史、更低的净利润和营业收入,以及更低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较之主板和中小板公司对于股本总额的要求也更低。关于深交所创业板、主板、中小板的上市条件详情,请参阅深交所网站。
另外,创业板市场采用与主板和中小板市场较为不同的信息披露规则。例如,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临时报告仅要求在证监会指定网站和公司网站上披露。如果投资者继续采用与主板市场和中小板市场相似的信息查询方法,可能无法及时了解到公司正在发生的重大变动。因此,建议投资者密切关注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公告及风险警示,了解市场风险,并在交易创业板股票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退市风险
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退市标准与深交所主板市场和中小板市场不同,可能导致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退市的情形更多。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面临更大的退市风险,且退市速度可能更快。
另外,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股票可能在深交所决定终止其上市后直接退市。投资者将无法交易已退市公司的股份,在此情况下将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公司经营风险
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一般处于发展初期,经营历史较短,规模较小,经营稳定性较低,抵抗市场风险和行业风险的能力较弱。尽管它们可能拥有更大的发展潜力并可更多地借助于科技创新,其未来表现(尤其是那些尚未有良好盈利记录的公司)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大幅股价波动
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股价可能随市况变化、投资者投机行为或公司业绩变动等情况而频繁发生大幅波动。流通股本较少的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可能较容易被主要股东操纵股价。不稳定的公司业绩亦令此类公司的估值较为困难。
技术风险
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新技术能否转化为现实中的产品或服务具有不确定性。当其所在的行业正经历快速的技术更新换代时,其产品可能面临被淘汰的危险而令其公司难以为继。
上述摘要只涵盖与沪港通和深港通及上文提到的法律的任何相关的风险的一部分,规则和条例不时有变更。客户应该参阅港交所网站有关沪港通和深港通的更新和细节。
如果上述规定不符合港交所,深交所和上交所的规定,则以港交所,深交所和上交所的规定为准。
交易所免责声明
作为在期交所买卖合约基准之股份指数及其他专利产品可由期交所不时开发。期交所台湾指数为期交所开发之首 个该等股份指数。期交所台湾指数及可由期交所不时开发之其他指数或专利产品(「香港交易所指数」)为期交所 之财产。编制及计算各香港交易所指数之程序属及将属期交所之独家财产及专利品。编制及计算香港交易所指数 之程序及基准可在毋须通知之情况下由期交所随时作出变动或更改,而期交所亦可随时要求以期交所可能指定之 任何香港交易所指数为基准之该等期货或期权合约在买卖及结算时参考一项有待计算之替代指数。期交所概无就 任何香港交易所指数或其编制及计算或其任何有关资料之准确性或完整性而向任何交易所参与者或任何第三者 作出保证或声明或担保,亦无就与任何香港交易所指数相关之任何事宜作出或暗示任何该等保证或声明或任何类 型之担保。此外,期交所亦不会就任何香港交易所指数之使用或期交所或其委任以编制及计算任何香港交易所指 数之任何一名或多名人士在编制及计算任何香港交易所指数时出现之任何不准确、遗漏、错误、出错、延误、中 断、暂停、变动或不足(包括但不限于因疏忽所引致之事宜)或任何交易所参与者或任何第三者因买卖以任何香港 交易所指数为基准之期货及期权合约而直接或间接导致之任何经济或其他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或债务。任何交易所 参与者或任何第三者概不得就与本免责声明所述有关或因而产生之事宜向期交所提出索偿、法律行动或法律诉讼。 任何参与以任何香港交易所指数为基准之期货及期权合约之买卖的交易所参与者或任何第三者均完全明暸本免 责声明,并不会就该等交易而对期交所作出任何依赖。
恒生 100 期货及期权免责声明
恒指服务有限公司(「恒指服务」)现时刊印、编制及计算多项股市指数,及可在恒生资讯服务有限公司(「恒生资 讯」)不时要求下,刊印、编制及计算该等额外股市指数(统称「恒生指数」)。恒生指数各自之标记、名称及编制 及计算方法为恒生资讯之独家财产及专利品。但指服务经巳以特许证之形式,允许期交所使用恒生指数及恒生指 数同类分类指数、恒生香港中资企业指数及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纯为及有关于用作设立、推广及买卖以该等指数 为基准之期货合约和期权合约及可不时允许期交所相应使用任何其他恒生指数用于有关以该等其他恒生指数为 基准的期货合约和期权合约(合称「恒指期货/期权合约」) 。编制及计算任何恒生指数之程序及基准及任何有关 公式或各项公式、成份股及系数可在毋须通知之情况下由恒指服务不时作出变动或更改,而期交所可不时要求期 交所可能指定之该指期货/期权合约之买卖及结算参考一项或多项有待计算之替代指数进行。期交所或恒生资讯 数据或但恒服务概无就恒生指数或任何恒生指数之正确性或完整性及其编制及计算或其他任何有关资料而给予 任何交易所参与者或任何第三者保证或声明或担保,亦无就有关恒生指数或任何恒生指数作出或暗示任何该等保 证或声明或任何类型之担保。此外,期交所、恒生资讯或恒指服务亦不会就有关恒指期货/期权合约或任何恒指期 货/期权合约及/或买卖恒指期货/期权合约而使用恒生指数或任何恒生指数,或恒指服务编制及计算恒生指数或任 何恒生指数之任何不确、遗漏、错误、出错、延误、中断、暂停、变动或不足(包括但不限于由于疏忽所引致之事 宜)或任何交易所参与者或任何第三者买卖恒指期货/期权合约或任何恒指期货/期权合约而直接或间接导致之任 何经济或其他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或债务。任何交易所参与者或任何第三者概不得就本免责声明所述有关或因而产生之事宜向期交所及/或恒生资讯及/或恒指服务提出索偿、法律行动或法律诉讼。任何买卖恒指期货/期权合约之 交易所参与者或任何第三者均完全明暸本免责声明,并不会对期交所、恒生资讯及/或恒指服务作出任何依赖。
投资债券之风险披露声明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往往是影响债券的市场价格和总收益的主要因素。大多数债券的市场价格和利率的变化方向相反的移
动。如果债券投资者的普遍共识是,通胀率将在未来增加,降低对该货币的购买力,则投资于债券的投资者会
要求更高的回报。其结果是,新发行的债券将支付更高的利率来弥补这一预期的购买力损失的投资者,而现行
在市场上交易的债券价格将减少,从而有效地增加了收益的债券的潜在购买者,而不改变的息票支付。债券的
到期时间越长,利率风险越大。
再投资风险
再投资风险与利率风险相关,但对债券的表现有相反的效果。再投资风险是指债券的息票和本金的现金流量在
购买债券时实际再投资率将低于预期收益率之风险。较长的到期日及票面息率较高的债券其再投资风险相对增
加,相反较短到期日及票面息率较低的债券再投资风险相对减少。
信贷风险
信贷风险是指债券发行人将无法支付指定债券的息票和本金。这种风险是大多数投资者在购买债券时注意的风
险,但相对其他风险即利率风险或赎回,信贷风险通常对投资回报的影响较少。当债券的信贷风险增加,任何
对已认知信贷风险之改变,往往影响债券价格之升幅。高收益债券的信贷风险是值得注意的,因此高收益债券
发行人的信用评级之变化对该债券具显著影响。
赎回风险
许多企业债券是赎回的。可赎回债券的赎回条款是允许债券发行人向债券持有人购回债券及撤回债券发行。行
使赎回权利通常在自发行日起利率大幅下跌时执行。赎回条款允许发行人撤回已发行之旧有、高息债券,并沽
出低利率债券以降低债务成本。
流动风险
债券市场相对于股票市塲较为不活跃,意味著二级市场的债券交易是有限的。不活跃市塲预示流动性低,投资
者未必可对现有持仓部位进行平仓。低利率在一个特定的发行债券可能会导致价格大幅波动,并可能对投资者
的总回报产生不利影响。
通胀风险
通胀风险是指在经济周期价格上涨而降低与债券有关的回报。通胀风险对固定收益债券影响最大因此等债券于
开始时已定一组利率。浮动利率债券之利率是定期调整,以配合通货膨胀率,限制投资者面对的通货膨胀风险。
货币风险
若债券是以投资者所在地以外的其他货币计值,投资者将面对货币风险。若该货币计价债券相对投资者所在地
的货币价值下降,投资者将获得比预期更小的利息和本金付款。若投资是与国外市场进行投资者同时面临的利
率风险和市场风险。
事件风险
事件风险是指有可能是个单一的事件或情况而可能对发行人偿还债券的义务能力构成重大影响。事件风险可能
是债券的发行人因进行杠杆收购,债务重组,合并或资产重组,而增加其债务负担,导致其债券的价值下降,
或妨碍其及时支付利息及本金的能力。事件的风险,也可能由于自然灾害或工业意外或监管条例之更改而发
生。
客户声明及承认
本人/吾等在此承认本人/吾等已执行之客户帐户主协议内所定之证券释义中债券是属证券类产品,而协议内之条款及条件本人/吾等都完全知悉、接受并受此等条款及条件约束。本人/吾等在此声明本人/吾等对JINGXIN WEALTH MANAGEMENT LIMITED提供有关债券产品资料已完全清楚及认识;同时本人/吾等再次声明任何由本人/吾等通过JINGXIN WEALTH MANAGEMENT LIMITED执行有关债券之任何投资决定或任何与债券相关交易皆为本人/吾等之投资决定。
特此确认,本人/吾等就在此所载有关债券投资的风险已按本人/吾等所选择的语言,同意的语言沟通并已付予本人/吾等机会就在此所载有关债券投资的风险提出问题及征求独立意见。本人/吾等再次确认本文所载的风险披露声明并非意图代替已确实及任何已充份通知将进行之某项交易,本人/吾等将对本人/吾等最终选择订立或执行之任何交易或JINGXIN WEALTH MANAGEMENT LIMITED代表本人/吾等订立或执行之任何交易负上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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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无提供税务意见
本公司并无提供任何性质的税务意见。虽则本公司可不时提供资料或表达意见,有关资料或意见并非作为税务意 见。在决定进行交易之前,应作出客户认为适当的查询及评估,并不应倚赖本公司提供意见或建议。
独立意见
若客户对任何交易或投资安排的所涉风险有任何疑问,或对本风险披露声明的任何方面有不确知或不明白之处, 客户应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